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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08年8月5日 星期二

    新書報到~露臉照

    網路書店訂購的套書:《追風箏的孩子》+《燦爛千陽》贈小筆記本,廠商今天下午e-mail通知已可至超商收件。下班後,順道取回。


    兩本書的質感頗不錯的說!這是我們初次見面,先前都只見過照片。


    大概從會自己買書開始,我的書,一定會有我的簽字。章,倒是高中才開始使用這顆。


    側邊固定會加印一個章。大概約是在我國小國中時美術課以石頭刻的章,有被老師稱讚呢!看得出來是什麼嗎?


    實在太有我的風格!這個畫面,再熟悉不過了!

    露個面,但這不是重點,重點在接下來的日子我要來好好地喫書配下午茶。
     

    7 則留言:

    1. 請問,點心準備的是什麼?呵,真是優雅的小姐。

      我對我的書,都沒那般認真標記所有權呢!一來,怕當下字醜,破壞藏書美感。二來,潔癖作祟,不容整體改變。三嘛,就是一個字,懶。

      這般,缺乏文人雅致。想來,真是有愧系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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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我也有"落款",是用職章!遜掉了,日期是95-1-19,蓋在
      史密斯的微電子學第5版的第2頁,那天是公司尾牙;沒去
      跑到NTU對面的愛因斯坦買了這本難啃的教科書,目的是多看看原文題目的英文用字,知道在問什麼.
      史密斯 我對不起你
      應該..向天再借五百年 來好好研讀你的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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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親愛的飛花小姐,點心充其量應該也只有一杯熱茶罷了!我想閑情和甘飲,對我來說應該就已經是份奢侈的享受。

      至於簽名的習慣大概是因為每到教科書和習作與作業簿發下的時候,就得開始”寫名字”的關係吧!後來我發現很多小朋友的書本都是爸媽的字跡。久而久之也成了習慣!

      有愧系風?這麼說就嚴重了…這只是對待愛書的方式差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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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用職章?這還蠻特別的!反正都是有名字嘛!不過日期已經有點久了~這大概是我進公司二個月的時間。

      這本光聽書名就頭痛,我大概會從書架上自動略過吧!不!應該是那一區我恐怕除了要找特定書以外,根本不會跨入。

      我也才開始啃而已,不用借五百年,現在就可以開始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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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-補遺-
      原來不只3本,還有一些書不記得了,如音響論壇,Canon 5D
      完全解析,我看英代爾,獵殺紅色十月,,仔細清點除去專業科目書籍不計;竟然有超過10本!!可..能...偶爾閱讀跟工作無
      關的書也是一種短暫的享受吧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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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. 10本?好少…記得幼稚園到國小唸的詩詞選輯,國中時某幾位知名作家的所有作品,高中時每週必抱10本書借來啃,加上書架上其他種類,都不知有幾本了。

      閱讀可以是種享受,閱讀與工作有關的書也可以是種享受。為什麼讀才是關鍵,本質其實沒有好或不好的差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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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. 我是說的嚴重些。但偶爾,也善用一下誇飾法咩!

      畢竟,用文字的時間少了許多。剩餘的閒暇機會,怎可放過訓練的可能咧?

      所以,縱然有人說,讀我新聞台不如私下和我聊天。有人說,文思有時會琢磨字句。可到底,還是中文魂呀!哈,真熱血的,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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